老僕用了五百根參換的。」
粉色晶瑩如同紅粉蓮花,它被鑲嵌在朱釵上足有拇指蓋大小。
「帕帕拉恰,這是什麼名字。」
「老僕懷疑他們分不清顏色,管這東西叫藍寶石。
知公主不喜這些,但總要有些能拿得出手的小玩意,這個您收著。
既然要去尋穆郡王,那老僕就不打擾您了。」
唐朝朝看著上面亮晶晶的寶石,沒再拒絕,也不知為何,看了便心生歡喜。
在光下如初陽。
將東西放進錦盒,唐朝朝拿起那封信。
等看完,唐朝朝揚起笑容。
慕容斯說自己忙的黑白顛倒,若她忙完無事,便去浙南幫幫他。
信中還問送的劍匣可滿意。
將信也放進錦盒中,唐朝朝走出營帳,看著方言立帶著人離開。
「傳令下去,待賞銀結清,明日前往孟縣。」
「是!」
孟城縣府,陶祿忙碌了一天,才回來便看到蹲在門口的阿信護衛。
頓時一個頭比兩個頭大。
「回來了?咱們開飯吧?」
「好。」
為了節約銀錢,陶祿也沒個下人伺候,每日吏員與差役隨他出去便夠累的。
他乃是戴罪之身,更不好讓人伺候。
將背上的袋子放下,阿信上前拎著便去了廚房,已然將這裡當成了自己家。
一縣之首,每月的月例十兩銀子。
本以為省著點也夠,但與阿信相處後,陶祿方才明白,何為把家吃垮。
跟無底洞一般,每時每刻基本都在乾飯。
「報!!啟稟縣首,朝安公主入城了。
陷陣軍已在城外紮營。」
又來?!
陶祿頭皮一麻,怎就可著孟縣一個縣禍害。
「多少人?縣倉中還有些糧食,也不知夠不夠。」
「七萬多。」
「什麼!」
一個踉蹌,陶祿差點崩潰,七萬多張嘴,整個孟縣也才八萬多人。
「豈有此理,乾脆將本官扒皮發賣了吧!」
再好的脾氣也繃不住了,還不如死了痛快。
「縣首大人,咱們還是先去迎接公主吧。」
「不去,欺人太甚!本官好不容易讓孟縣緩過來,七萬人恕在下無能為力。」=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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