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還有人跑過來跟他們搭訕,說希望小哥能踩他。隱晦自薦,說他一定會比他旁邊這個木訥的更合他的意。
喬裝打扮的維諾呆住:……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打扮成維諾伴侶譚遇:?還有法律麼?
酷哥老公忍了許久,終於沒忍住,伸手把自己的外套扯了下來,蓋在青年身上,遮住他漏在外面的大片肌膚,伸臂把人扣在懷裡,以絕對的身高優勢俯視那個跑到他老婆面前說想被踩的傢伙。
「在我說第二遍之前,滾。」
他惡狠狠地威脅,像是被入侵了領地的狼狗一般,用低沉的聲音和獠牙恐嚇敵人。
毛遂自薦的人被嚇一跳,隨即有些惱怒,他爹的,好囂張的狗,主人還沒發話就替主子做主了。
他本來還想張嘴再給這個傻大個上點眼藥,一看對方這兇惡的眼神,像是自己再不走下一秒就得死在這人面前了,再看那個金髮青年也沒有反駁的意思,頓時消聲熄火,撇撇嘴縮著肩膀走了。
不願意就不願意,凶他幹什麼。
等人走後,維諾還有點緩不過來,他不確定地問譚遇,那人是不是把他們當成玩主僕的那種人了。
其實他們的本意是打扮成一對涉世未深、愛的死去活來的年輕情侶來著……不過按照路人的理解方法,好像,也行得通?
雖說維諾上輩子沒少看過小黃話本,看文不帶腦子不找邏輯已經是他的習慣了,他也知道這是一本黃雯小說所演化的世界。
但在這裡生活對他來說早已不是簡單的穿進小說里了。
維諾沒辦法把這裡的一切看做是虛幻的世界。
所以看到剛才那種無厘頭的場面,他才會愣住。
這就好比在生活中,哪個腦子正常的人會直接在大街上攔住一個陌生人,說想要被這個陌生人踩?
在小話本里,一段激烈精彩的故事可以由此展開,維諾會覺得這很合理。
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是哪個精神病院的病人沒看好讓他跑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