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瞥了一眼面前桌上支著的小鏡子。
干——
耳朵紅了。
第40章 朋友
小鏡子裡的人耳朵不只是紅了,還紅到了耳朵根。
孟樂捏了捏自己的耳垂,又捅了捅自己的臉。
幸好秦景總裁看不見他現在的樣子,要不好丟人。
人家才說了三句話,自己這樣子,活像是被太上老君扔進了煉丹爐。
這比喻好像不太恰當……
他又瞄了一眼屏幕,對方沒有發新的消息過來,遂把手機放在了桌面上,拿起一旁的水壺給自己倒水喝,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放在桌面上,順手抄起桌上的指甲刀,結果發現無處可剪——雙手的指甲昨天剛剪過,十根手指頭都禿禿的,大拇指還被自己啃得巨短。
於是孟樂又把指甲刀放下,抽了一張桌上的抽紙。
紙拿在手裡,手停在半空,他保持著這個動作頓了好幾秒,也沒明白自己抽紙的時候是想要幹什麼。
——人在尷尬的時候就會假裝自己很忙。
嘆了口氣把手裡的抽紙放下,他雙手撐著臉,胳膊肘放在桌子上,看面前小鏡子裡的自己。
左看右看,琢磨不明白……秦景總裁到底為什麼喜歡自己。
他知道自己長得不錯,但總裁身邊,應該也不缺少長得好看的人吧?
難道,是因為秦景總裁併沒有見過自己這樣的人?
也是哈,精英身邊都是精英,突然冒出來自己這麼一個天然去雕飾的野人,可能會覺得特別?
孟樂托著腮,小幅度皺起眉對著鏡子點了點頭。
肯定了自己的猜測。
畢竟他怎麼看……都覺得自己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年輕人了。
……孟樂之前沒有談過戀愛。
上中學的時候倒是被高年級的混混頭子糾纏過。
之所以說是「糾纏過」,是因為他根本不認為對方那是「追求」。
什麼好人追求別人是在他打工端盤子的餐廳門口叫了一大群「兄弟」,一邊吞雲吐霧一邊堵著門啊?
他是在老家的小縣城上的中學,打工的地方離他們學校不遠,是個小餐館,主營炒菜。
中午下了學他就跑過去當跑堂兼職洗碗,那天中午那幫人一站,人流量直線下降,他親眼看著好幾個人都走到門口了,看見這架勢又掉頭走了。
老闆娘朝他使了個眼色,他就氣鼓鼓去找那個染了一頭白毛的小子理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