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晚,這是土雞吧,我最稀罕了,豬肉燉個大白菜吧,咱家人多,還是小晚最好,一來家裡就有肉味!」王秀梅高興哼起歌,從廚房樂滋滋回到臥室。
夏小晚做飯的手藝很好,不大一會兒,榛蘑用溫水泡發,半個小時就泡發好了,和土雞燉到一起。
把豬肉肥的部分煉油,再把切好瘦一點的豬肉倒進大鐵鍋裡面,翻炒均勻,倒上醬油,五香粉蔥花老薑片。
燉煮半個小時,加上鹽巴,大白菜切了一整顆,全倒進鍋裡面,再燉上十五分鐘。
出鍋撒上青蔥末。
夏志遠下班了,他習慣進了夏秀秀房間,看看外孫子君君。
剛進門,就看見空蕩蕩房間,夏秀秀不見了,外孫子也不見了,夏志遠手裡面拿著給君君買的小汽車。
小汽車是夏志遠鋼紙廠供銷社那裡新進的玩具,一共就五個,實木做的,上面有顏色。
夏志遠花了二塊錢買的,他平時都捨不得抽大前門煙,才三毛五分錢一盒。
夏志遠雖然看不上姜城,但是夏秀秀是自己生的閨女,君君是自己親生的外孫子,他可心疼呢。
見外孫子不在家,夏志遠臉色一僵,把玩具小心收好,朝著王秀梅房間走去。
「王秀梅,你是不是把秀秀母子攆走了?你說你
這張嘴巴,就是不饒人,這麼晚了,你讓秀秀帶著孩子去哪啊?」
夏志遠見王秀梅還在睡覺,一把拉起她被子。
王秀梅睡得正香,她嚇了一跳:「夏志遠,你要幹什麼?」
「我問你,秀秀和孩子去哪了?「夏志遠很急。
王秀梅扶著床榻坐起來。
「夏志遠,我還想問你呢?我回家她就不在家了?」王秀梅不耐煩的看了幾眼夏志遠。
『』秀梅,你是不是又跟秀秀吵架了?她才帶著孩子走的?「夏志遠又問。
「夏志遠,你可真為你閨女臉上貼金,我要是說幾句,她就走了,不就早走了?」王秀梅發翻了個白眼。
夏志遠低頭想了想,也是這個道理。
自家上的閨女,臉皮最厚,可不是王秀梅說幾句就能離家出走的。
王秀梅起身:「肯定是怕做飯,躲出去找隔壁孫寡婦嘮閒嗑去了,我去找找,你趕快去洗洗吃飯吧,小晚做飯吶!」
夏志遠一愣,急忙起身:「小晚來了,你不早說,一會兒看見秀秀別當著外人罵她,再咋滴她也是你閨女!」
「嗯,我知道了!」王秀梅穿好鞋子,拿了件外套轉身走出大門。
夏志遠來到廚房,看見大侄女繫著圍裙,坐在凳子上面燒火呢。
「小晚,你來了,也不提前通知我一下,我給你買你樂意吃的冬筍和香菇!「夏志遠心很善良,是個通情達理的男人,從不輕易發火。
是個不折不扣的好人。
「我來了就行了,買了好吃的,叔叔,感謝你給劉迅找的工作!」夏小晚知道叔叔很不容易,到現在家裡還有哥哥沒有結婚,一個孩子準備上大學,負擔很重的。
但是叔叔總是很樂觀,總是告訴小晚只要努力活下去,就會有好日子過的。
不要太著急了,日子總會好起來的。
「劉迅表現得很好,主任還表揚了他!」夏志遠高興地說。
能得到叔叔認可,夏小晚很高興。
說白了這幾天她一直替劉迅擔心。
一個從來沒有工作過的公子哥,突然上班。
不說能不能幹好,單說劉迅能不能適應還一說呢。
第120章
是誰偷了錢
這次多虧了叔叔夏志遠,要不是叔叔幫忙,給劉迅找了合適工作。
——也是劉迅邁出家裡第一步。
畢竟。
一個男人再有能力,不去實現自我價值,也不會讓人佩服。
夏志遠幾天不見,夏小晚覺得侄女比以前更漂亮了。
——尤其是她做飯的手藝,簡直驚為天人。
每個菜都是有滋有味的存在。
夏小晚也很開心。
自己在這個家裡長大,尤其叔叔待如親生女兒一般。
小時候王秀梅待她不好,夏志遠總是將夏小晚護在身後,讓她感到溫暖。
「小晚,你上次給我看了你寫的文章,很好,很有寓意,你天賦很好,叔叔看過好多文章,就愛看你寫的文章!」
夏志遠說完,高興地從臥室拿出一本雜誌。
翻到那頁寫的散文詩,興奮地拿給夏小晚看:「小晚,你這句像珍珠做成的故事,寓意著什麼?」
夏小晚知道叔叔也是個喜歡文學的人。
她笑著回應:「臉上流下的眼淚,變成了一顆一顆晶瑩剔透珍珠,成了一個又一個故事!」
「原來是這樣,難怪我沒有參透,小晚很有才華!叔叔這篇散文詩都讀了好幾遍,終於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