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他的同學已經受了審判。他卻並沒有因此得到救贖。
好學生就此失足,四處流浪,打架鬥毆。而且因為他有*癮的事是記錄在案的,雖然是受陷害,但是一起打架的人進了派出所,只有他被重點審查,仿佛污點洗不掉一樣。
而且,一旦發現了吸*、販*分子,或是有線報有情況,他都會被派出所當做相關關係人叫過去調查。
因為這些人都是有聯繫的,雖然他當年是被陷害的,但有*癮是真的,萬一他還有情況呢?萬一他知道點什麼呢?
驗尿、驗頭髮也都是常事了,好學生每回跟著一個警察去醫院拿著小杯水接尿驗尿,都覺得自己的臉皮已經被踩到地上了。
他好像滑進了一個深淵裡,越來越深,爬不出來了。
他覺得自己沒做什麼,至少他犯的事不比別人更嚴重,為什麼別人都能過得好好的,就他越來越糟呢?
這個案件是一個真實案件,其中所有的人名、地名都進行了加工。陸北旌當時讀到原始資料時,心情久久無法平靜。
做為一個禁*電視劇,其中真實的部分總會讓人感到膽塞,因為*品意然離我們這麼近。而生活卻沒有電視劇那麼友善。
這個故事中的原型在電視劇籌備時已經四十歲了,他的人生已經過去了大半。在電視劇取材找到他時,得知他當時的情況更加糟糕。
發生那件事時他才十七歲,還是花一樣的年紀。事情發生後,他的父母離了婚,但誰都不要他。父母各自再婚後,也很快刪除了他的聯繫方式。而他當時從醫院裡戒*出來後就已經滿十八歲了,雖然法律規定年滿十八歲的青少年人,假如沒有生活來源,父母仍需要支付一定的扶養費,但他並沒有去告父母。
他說∶我這個火坑,幹嘛還害別人呢?他們離了我能過好日子就行。
他也確實墮落過,被收容教育過,小偷小模進過拘留所,還差一點因為街頭鬥毆持械傷人直的進去吃牢飯。
唯一最值得讓人高興的是,他沒有再去碰那個東西。
他說∶我也想過,要不要吸死算了。不都說這東西吸起來爽嘛,我也想爽一把。陸北旌當時問他,那為什麼不吸呢。
他大笑著說∶因為沒錢啊!哈哈哈!我他**飯都吃不起了,哪還有錢吸這個!我睡公廁睡了兩年你知道嗎!
夏天就睡街上,睡公園,睡公廁,冬天就睡自助提款機,或是公共電話亭里。
火車站、汽車站也睡過,就是那邊小偷多,拉幫結派的也多,不是他們一個村的容易挨打。
沒有工作,沒有住所,沒有錢,他衣食無著,每天胡混著過日子。後來國家大力打擊非法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