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拉肯有點不解,暗中轉眼睛,在想他哪裡說的有問題。他還沒提房子的事情啊。
掰著僵硬的手指,沉皿盈在算時間。
失效之後,必須在60天內離開該國,否則將面臨非法逾期滯留的風險。
非法滯留時間超過180天但小於一年時,離境後三年內不得再次入境,且登上失信名單。
算一下,沉皿盈沉思,已經,已經...
完啦!
但這不是她的錯啊!
本來想沒有結果就回國重新辦再來繼續糾纏他們但是沒成想突然開始了生化危機。
警察同志,你們接受這個說法嗎,會的吧。
這麼一說,還不知道她後交的材料處理怎麼樣了,總感覺不太妙。
毛子哥他們不也滯留了嗎,他們怎麼處理的?
死腦子,快想。
沉皿盈咬著指甲,汗流浹背,她不如從老熟人那裡找找經驗,毛子哥們每天精神抽象又快樂,事發了也不走,在這裡駐紮那麼自然,肯定有他們的辦法。
不對。
簽證過期,首先得有簽證拿來過期。
他們本來就沒有。
她說等自己有錢了再忘本,那群傢伙倒好,早就忘了。不然為什麼怕她說舉報。
哥,你們幹這個,不怕被遣返啊?
怕啥,都要求遣返30年了,駕照都是假的哈拉少。
兩眼一黑,看不見未來。
沉皿盈深吸一口氣,垂頭喪氣,有些抱歉:「 ...那什麼,我可能沒法去,我估計要上簽證黑名單了。」
「沒關係,」科拉肯補充,「我可以想辦法。」
無需為此煩惱。
只需要把護照,戶口本以及婚約狀況證明給他,其他的不用管,他能辦一個長期的。
就是名字後可能會多出一串不太好讀的德文姓氏。
那不重要。
說起來,她是不是說她那邊不需要戶口本了來著。
不過那可就沒法再回來了,科拉肯記得沉皿盈說過的話,他提議私奔離開的最開始,她不是很情願,想在這裡定居。
「你還想在這兒住嗎?」之前的對話真假參半,科拉肯覺得再確認一下比較好。
沉皿盈猛地抬頭,露出了一副遭受驚嚇的表情,好像他說了很恐怖的話。
「誰要在這個鬼地方定居!」她聲音拔高,仿佛有行政處罰在後面追,恨不得現在就跑,「走!我一定要走!越早走越好!走不掉不如吊死在這裡! 」
科拉肯:「?」
想到可能會改變想法,但怎麼一下子搞這麼極端?
心臟突突跳,沉皿盈也不想的。
自稱了整整49章遵紀守法純情女大學生,怎麼她從開場就違法到現在,比這兩位僱傭兵大哥還不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