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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承恩只見陽光下,這人一身黛藍色的常服,端坐於馬背之上,下顎微揚,神態冷靜,氣質清華,倒叫人移不開眼。

「思逑,還有你們幾個,陪景大人去義莊一趟吧。」

牽馬少年撇了撇嘴,不情不願地跟在景暄和後面離開了。

其實景暄和心裡清楚,周承恩這麼做是為了讓這五人盯著她,若是到時候她不能成功破案,他們還能在過程中找出她的錯處,將鍋甩到她頭上。

不過她也不惱,這順天府人人都有一套自保之法,若是有人能夠全心全意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倒是奇聞了。

就在她與周承恩的五名手下去義莊的途中,卻見阿呆騎著一頭黑驢跟了過來。

那黑驢速度不慢,只是落在白馬的後面,與白馬相比又丑又笨。

景暄和下了馬,等阿呆走近,背著手問他:「阿呆,你來幹什麼?」

「老大,多個人手多份助力嘛,阿呆保證不給老大添亂!」

「那縣令大人和何捕頭那邊……」

「老大你放心,我已經和他們打過招呼了,他們十分支持我,還給了我幾兩銀子當飯錢呢。縣令說了,若你能幫助破案,我們縣衙也臉上沾光了。」

「何捕頭說什麼了嗎?」

「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何捕頭都快退休了,平時就是個酒蒙子,如今稱病在家,自然不想管這些閒事。」

景暄和能在順天府衙門成長地這麼快,很大一部分「歸功」於何捕頭,他就是個老油條——整天說自己這裡不舒服,那裡有炎症,大事小事都丟給景暄和。

陰差陽錯之下,何捕頭的懶惰讓她有了大把實踐的機會,如今處理案子也更得心應手了。

景暄和看他憨態可掬的樣子,不覺啞然失笑。見天色尚早,又到了一處小溪,便命五人先停下,在溪邊休息一下。

景暄和與阿呆並肩坐在溪邊,只見溪上波光閃閃,景色秀美,綠樹掩映,水天一色。

湖邊划過一隻飛鳥,竟長著一身柳黃色的羽毛,個頭極小,在水面上經過陽光一照,倒像碎金拂過一般。

阿呆指著這飛鳥,道:「老大,你說三足金烏到底長什麼樣子啊?有這飛鳥好看嗎?」

「傳說中,三足金烏有三隻腳,全身長著火紅的羽毛,擁有太陽神力。唐代詩人杜甫曾作詩云:『蓮花交響共命鳥,金榜雙回三足烏』,宋代陸游也曾作詩曰:『明星雖高未須喜,三足陽烏生海底』。可見歷朝歷代的文人墨客們對這神鳥都很崇敬呢。」

「那這世上真有神鳥存在嗎?不會真的是三足金烏奪了那幾人的心臟吧?」

景暄和搖頭,道:「有沒有神鳥我倒不知,但明眼人一看,此案就是兇手拿神鳥做幌子的,阿呆你跟了我這些年,竟然會問這種問題?」

「可這案子真是詭異離奇啊,誰會這麼變態,挖人心臟呢?況且三具屍體不是在一處地方發現的,這就更說不過去了。」

景暄和分析道:「現下我們須弄清楚三個問題,若這三個問題弄清楚了,也離破案不遠了。」

「哪三個問題呢?」

景暄和伸出一根指頭,朗聲道:「第一,死者真正的死因是什麼?」

「老大你糊塗了,這不是很明顯嗎?」阿呆摸著頭,道:「既然是奪心案,那麼死因肯定是失去了心臟啊。」

「看問題可不能這麼表面呀,」景暄和緩緩道:「生前被剜心臟和死後被剜心臟可是大大的不同。若是第一種情況,死者可能先被迷暈,再被剜去心臟,在被剜心臟的時候,受害人還有呼吸,那麼死因就是失去心臟。

若是第二種情況,死者可能被重物敲擊腦袋致死,或是被兇手灌入毒#039藥致死,死後再被剜心臟,那麼死因就與丟失心臟無關了。」

阿呆點點頭,道:「老大,你考慮問題可真周全!」

景暄和又伸出第二根指頭,說:「第二,心臟去了哪裡?」

「離案發已經有三、四天的時間,心臟早就被兇手丟棄了吧。」

「那可不一定。」景暄和努努嘴,說:「兇手之所以會奪心,不光是為了製造神鳥奪心的假象,還有可能對心臟有一種特殊的情懷。」

「什麼意思?」

「據勘察現場的小吏來報,方圓十里都找不到丟失的心臟,就說明兇手很有可能將心臟帶走了。

心臟是一個人的根本,很多兇手作案後都會有一種成就感,他們很有可能是將心臟收集起來,並且閒暇時就拿出來把玩,以便回憶自己作案時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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