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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動靜很小,王紅艷也像是刻意壓著嗓子在叫,在那夜深人靜的夜晚,還是被起夜的婦女聽得清清楚楚。

公安一開始以為王紅艷就喜歡光撒網,喜歡跟不同的男同志約會,享受被追求的感覺,也以為王紅艷是跟崔天路在夜裡做那事兒。

畢竟兩人根據肉聯廠和親朋的描述,他們處對象一直都是親親熱熱的黏在一起,兩個人又都是不安分的主兒,各自在外撒網,夜晚湊在一起做那事兒也很合理。

只是付靳鋒對此一直存疑,王紅艷明明是家裡的獨生女,她父母都是機關單位的領導,家裡按照規定分配了一個一套三的大房子,她父母對她也很不錯,她放著好好的大房子不住,為什麼非要住進肉聯廠分的十幾平小房子裡?

她白天下班後跟不同的男同志約會,夜晚卻背著大院的人偷偷跟崔天路做那事兒?怎麼想都覺得不符合常理。

王紅艷和崔天路是互相宣布,對方父母都認同了的男女對象關係,兩人要真在婚前發生關係,崔天路可以大大方方的到她家去,何必偷偷摸摸夜深人靜去,沒讓同院的人看到一次。

對此,王紅艷自述,案發的那天,她是跟崔天路吵了一架,吵架是因為工作問題,案發當晚,因為下雨的緣故,她一直都在房裡,哪都沒去,還說同院的人可以作證。

同院的人的確是在下雨過後見過她,但她自我優越感極高,平時不會跟同院的人多說一句話,也不會有過多的接觸,那天下雨之後她就回到屋裡去了,同院的人也在忙自己家的事兒,都沒人注意到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她有沒有冒雨出去。

王紅艷不在兇案現場的證詞並不完美,公安對她的住所進行調查,發現她屋裡除了她用的東西以外,基本沒有男同志用的東西,問她是不是跟崔天路晚上在屋裡做事兒的時候,她眼神閃爍,嘴裡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

付靳鋒覺得她很不對勁,讓刑偵科的幾個同事跟蹤了她兩天,這兩天她衣食住行都很正常,只是不再跟其他男同志約會,神色也一天比一天憔悴,看著像是受到了什麼驚嚇。

他們對她二次傳訊審問,她的供詞還是跟之前一樣,在問及為什麼要跟崔天路偷偷摸摸做那事兒的時候,這次她說了一句『這是我的個人私事,公安同志沒權探究我的隱私吧?』,問她是否遇到困難,需不需要公安同志幫忙,她保持沉默。

公安又問,她是否見過殺死崔天路的兇器,並把兇器拿到她的面前,讓她看。

她看了一眼很快回答,說那是崔天路使用的剔骨刀。

崔天路是肉聯切割車間的組長,整個車間除了大型的牛羊豬肉需要用機械切割之外,其他肉類及骨頭類,都需要工人用剔骨尖刀把肉切割,或把骨頭上的肉都給剃下來分裝好,由廠里的運輸車分裝到各個供銷社、菜市場、國營商店、副食店等地方售賣。

分割車間的工人,人手一把剔骨刀,還有菜刀、切刀等等諸多用來切割肉類的工具。

這些工具,都放在車間配置的一個工具室里,由車間主任負責登記管控,工人們每天上班要去工具室拿各自的刀用具,下班則要把這些刀具放回工具室。

崔天路提升為組長後,他手裡的活計比車間工人少了很多,剔骨刀用的次數也不多,和其他工人明顯磨損過度的剔骨刀相比,他的剔骨刀很新,刀刃沒有太大的缺口,再加上崔天路的父親就是切割車間的主任,他下班不按規定把刀放回工具室,也沒有人發現。

王紅艷在肉聯廠里是出了名的穿著打扮講究,又特別愛乾淨的人,她在肉聯廠上班了五年,從沒有下過肉聯廠充滿油污血腥的各種車間,即便是崔天路不按規定,曾經把他用過的剔骨刀拿出車間給王紅艷看過,但車間裡的刀全都是同一個鐵廠打得,每隔一兩年就會換一批耗損過度的新刀,王紅艷又是如何一眼認出那是崔天路用得刀?

王紅艷對此進行了狡辯,說崔天路出事的那天上午,她看見他把刀揣包里,說是買了一堆肉骨頭,晚上要提回家裡燉骨頭湯,想用那把剔骨刀,把骨頭上筋頭巴腦的東西剔下來,給弟弟妹妹吃。

如此多的疑點,不禁讓公安們猜想,如果肖大芳不是殺人兇手,是被人打暈誣陷的,那麼誰最有嫌疑去殺崔天路?自然是眼前漏洞百出的王紅艷。

可惜公安們沒有找到實際能證明王紅艷殺崔天路的證據,也沒有找到王紅艷殺崔天路的殺人動機,再加上王紅艷的父母利用職位關係,一直在給平章公安分局施壓,他們沒辦法對王紅艷實施拘捕,只能另闢蹊徑,利用肖大芳去查探一些有用的消息。

肖窈沉默了一會兒,緩緩開口:「你們既然知道我不是殺人兇手,竟然任由報社的人對外大肆報導我是殺人兇手,讓全市甚至全省的人都對我指指點點,你們還有沒有半點人性?!我要是心裡脆弱一點,那些流言蜚語和唾沫星子都能逼死我。」

李沐臉上閃過幾分不自在,咳嗽一聲,有些尷尬道:「那些報社記者我們一直都在阻攔他們採訪,可他們跟我們不是一個部門的,即便我們百般阻攔,他們也只會按照他們的想法去寫報導,我們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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