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沒有娘家撐腰的出嫁女在婆家的處境一般都不太好,若是妯娌多,很容易被人欺負了去。
林氏故意說這話,明顯沒安好心。
馮文思並不生氣,她已經給這二人安排了一個好去處。
「不吃了,今日我成親了,才算是理解了你們之間的感情。祝二位同生共死,下輩子還繼續做夫妻。」不要再禍害別人了。
三朝回門也算是喜事,喜日子裡說死啊死的,有些不吉利。林氏覺得有點怪異,正待細想,就見繼女已經起身拉著新婚夫君走了。
林氏看了一眼擺在中間的那碗湯,心下有些失望。不過,到底按捺住了,這齣嫁了的女兒再不怎麼喜歡回娘家,逢年過節總要回家一趟。她躲得過這一回,還能躲得過一輩子?
馮文思出門後,臉色冷如冰霜。
溫雲起揚眉:「我以為你會把湯給他們灌下去。」
「我有更好的主意。」馮文思眼睛亮亮,「他們不是賣我嗎?回頭我把姓馮的賣掉,原本打算放過林氏,畢竟,她膽子那麼大,都是姓馮的縱容。可她已經第二次給我熬毒湯,乾脆送他們一起走。我爹這些年吃穿都是我娘的嫁妝,嫁妝本來應該是給兒女的,等於他花用的都是我的銀子。我得讓他想法子還我,聽說四百里之外有一座銀礦,裡面缺人……」
深夜裡,兩抹黑影從街上飄過,速度很快,眼神不好的人,壓根就發現不了。
很快,馮家的院子裡扛出了兩個人,一路上沒有發出任何動靜,直接將人扛去了兩條街外的馬車上。
馮家夫妻倆不見了。
最先發現二人不在家裡的人是馮佳明,他以為爹娘一大早出門買菜,一直等到中午都沒見人。
直到太陽落山後,人還沒回家,馮佳明才後知後覺,這兩人可能是出了事。
他請了左鄰右舍幫忙尋找,鄰居們是熱心腸,幫著尋了兩三天,可是,他們要養家餬口,也不可能天天幫著馮家找人,更何況,馮佳明很不會做人。
既然都幫忙找人了,好歹準備點吃食啊。他可倒好,就躺床上等著。
大家都是多年的鄰居,他的腿動不了,準備不了飯菜和食水,旁人也能體諒,但總要拿銀子出來請旁人準備吧?
都請了那麼多人幫忙找人了,多請兩個做飯的大娘又能怎地?大家也沒問他要工錢,也沒要求吃多好,粗茶淡飯,大家又不會嫌棄。
忙活一日回來還得回自家去吃飯,兩日後,所有人都開始忙自家的事。
沒有人幫忙尋找,馮佳明還去衙門報了案。
事關兩人突然消失,大人倒也接了案子。只是,那兩人不見時沒有絲毫動靜,還帶走了家裡的積蓄,甚至連衣物都少了一些。
這哪裡是消失?
分明就是兩人離開了。
再一打聽,得知二人虐待原配留下的女兒,先是將其賣為丫鬟,後來又不給準備嫁妝。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姓馮的特別好臉面……這分明就是無顏見人以後,帶著女人私奔了。
至於為何沒帶上馮佳明,馮文思此時出面,表明馮佳明不是她的親生弟弟,而是林氏在外頭找野男人生下的。
這說辭……大家都不信。
大人問馮文思要證據,馮文思只說自己是聽說,林氏私底下跟兒子嘀咕,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但馮佳明父不祥之事還是傳了出來。
也就是說,姓馮的臉面掛不住,帶著林氏私奔,留下了腿腳不變的野種。
馮文思又拿出了當年她娘的嫁妝單子,馮家人現在住的那個院子,並不是馮家所有,而是夫妻倆成親之後用她娘的嫁妝銀子置辦的。
直白點說,房子屬於她。
馮佳明傻了眼。
他一向不管父親和姐姐之間的恩怨,但關於家裡的積蓄由來,他聽說過大概……這都不用打聽,一家四口都只會花錢,誰都沒想著去外頭找個活干,銀子的由來還用說嗎?
馮文思一點沒手軟,直接把馮佳明趕了出去。
沒對這小子下死手,是因為賣掉馮文思的事情不是他作主安排的。不過,身為既得利益者,馮文思不會讓挺好過。
如今馮佳明瘸了一條腿,又無家可歸……林氏村里逃出來的媳婦,娘家那邊早已當她不存在。如今也不可能再接納馮佳明。
馮佳明長到這麼大,沒有賺過哪怕一分錢。手還沒養好,腿又斷了,也沒人收留他,只能在街上要飯為生。=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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