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兵的話語中,她再次感受到了天竺地區女子的地位有多麼低下。
在天竺地區的男性眼中,女子甚至根本就不能算人,她們只是物品,出嫁前隸屬於她們的父親,出嫁後隸屬於她們的丈夫。正因如此,他們才能隨心所欲地對他們喊打喊殺。
這樣的觀念,深深烙印在當地人的心中。
那名丈夫能理所當然說出要燒死妻子的話,本質就是不把他的妻子當人,而那名可憐的受害人,顯然也受到這種思想殘害頗深。她在聽到她丈夫的話之後,就沒了求生意志。
李令月想,她想要提高天竺地區女性的地位,改善天竺的治安,還任重而道遠。
「去,將那女子的丈夫一併抓起來——以謀殺罪的名義!」
李令月當然知道,那個男人只是動了動嘴皮子,沒有真正對自己的妻子動手,這謀殺罪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頂多判他個殺人未遂。
但她要讓天竺地區其他人知道,女子的人身權益,在大唐的律法中也是受到保護的。
如今,北天竺已經歸大唐所有,自然要遵循大唐的律法來行事。
不管過去天竺地區究竟如何,往後,父親和丈夫們不能再將家中女子的性命視為自己的掌中之物。
他們不僅不能謀害家中女眷,甚至連這個念頭都不該有,除非他們想要惹上官司!
李令月身邊的親兵雙眼一亮:「是!」
「對了,那名天竺女子在哪裡?孤打算去看看她。」李令月想了想,道:「叫上那兩名險些遇害的吐蕃女子,以及懂天竺語的翻譯官吧。」
之所以叫上那兩名吐蕃女子,是因為她們也險些遭遇侵害。李令月覺得,她們會跟那名不幸的天竺婦女更有共同語言。
而且,在了解這件事的過程中,李令月身邊的女兵也提到了,那兩名吐蕃女子因為自己躲過了侵害,最後那名女子反倒遭遇侵害一事,感到十分愧疚。
雖然,這件事其實與她們並沒有什麼關係,她們本人也是受害者,沒有任何人能夠指責她們當時為了自保而逃出來的舉動。
但這兩名吐蕃女子顯然遭到了「倖存者應激障礙」的侵擾:為什麼其他人受到了侵害,她們卻能倖免於難?是不是,因為她們逃跑了,才導致那個可憐的天竺女子遭到侵害的?
此次,需要接受心理疏導的,並不只是那名受到侵害的天竺女子,這兩名吐蕃女子,也同樣如此。
李令月打算,將這兩件事合在一起解決。
一想到這,李令月就不由恨得牙痒痒。明明這三個女子才是受害者,明明她們沒有做錯任何事。然而,那些禽獸們卻能肆無忌憚地傷害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