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到底是如何得到攝魂珠的?孟婆已來不及多想,當務之急,是先摧毀攝魂珠!
第278章 兄弟相殘徒留書
決戰前夜,百川又一次拿出了歸一留給他的信。信紙雖有些發黃,可仍平整乾淨,信上的字跡也清晰可見,百川看著那一行行熟悉的字跡,在人間的幾十年歲月又一幕幕浮上眼前。一千多年過去了,他怎麼還能記得。仿佛這一千多年的神仙歲月,都是幻夢。
他恨歸一,恨的是他絕情,不是他修道。他想不通的是弟弟為何不告而別,為何捨棄家門,他以為自己真養出了一個無情無義的畜生,這畜生甚至連解釋都不屑。兄弟間的積怨越來越深,直到百川拿到了這封信。
兄敬啟:
唯有將死之時,方敢吐露衷言。我知兄長怨我拋妻棄子,有家不顧,於此,我無可辯駁,甘受責罰。
兄長對我,可謂仁盡義至矣。我家貧寒,父母雖然勤勞,終年無有積蓄,幸虧兄長在外操持些生意,時不時寄些衣物財貨來,我和爹娘才不至於忍飢挨凍。
我十歲那年父親為老虎叼走,小叔欺母孱弱,強奪了家裡的田產,母親在父親的棺材旁哭號終日,毫無辦法,只得派人火速催兄長還家。兄長不久便回來了,登小叔門,據理力爭,小叔仗著家裡人多勢眾,竟然動起手來。
當時,他家持刀者四五,兄長唯有一對空拳,然兄長毫無懼色,奪刀劈叔面,小叔竟死。事情發生後,為躲避官府追捕和小叔家報復,我們只得離開鄉里。
兄長改名換姓,仍以販賣為生,但屢屢虧本,後來為人偶有積蓄,旋遭噩運,財來財傭耕,又遭遇荒年。雖然謀生艱難,但兄長不曾稍稍虧欠於我。我才十八,兄長便為我謀妻,過後四五年,兄長忽然得了某官賞識,自此官運通達,成家亦有望。
然好運不長,不久兄長便受人所累,貶為縣令,甚至有性命之憂,我心憂急,便去廟裡求神祈福。晚上,神靈託夢,言兄長這十幾年命途坎坷,都是小叔亡魂作祟。原來小叔死後,家產亦為侄孫所奪,叔母流離鄉野,窮困交加,帶著孩子投井而死,小叔在泉下怨恨兄長,遂成咒怨。
我向神靈發願,願替兄長受難,神靈應允,我便醒了。則小叔已立床前。我知小叔已死,此乃怨靈。我苦思半夜,覺得唯有求十樞除去小叔怨靈,才能了此劫難。
次日,我告別妻兒,離家而去,豈料我等凡人,連十樞仙門都不得入,又怎能請人相助。我無法,只得四處尋訪高道,幸知某山有仙人,便登山,願隨其修行。仙人曰,我塵緣未斷,不可成仙。我執意請之,遂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