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治安隊員又恢復了古井無波的神色,年長的治安隊員叫自己的年輕同事給母女倆各倒一杯熱水,而自己卻去了隔壁的房間,給還留在現場採集證據的同事打了個電話。
丁悅母親急不可耐地問女兒:「你跟人家叔叔說這麼多,可別都是瞎編的吧,到時候干擾了人家破案的黃金時間,人家遷怒你哥怎麼辦呀?本來這事情就這麼嚴重了,到時候,人家治安部不高興了,能有期的變無期,能無期的變死刑,可就糟了!我知道,我們家姑娘成績好,尤其是物理,都在省里拿獎了,可這涉及到好幾個人的命,裡面包括你哥,不由得媽不多憂慮一點……」
丁悅依然很平靜:「媽,你放心吧。故意傷人致死,和故意殺人不一樣。我們班有個同學,他家裡都是律師,從小一本七萬字的刑法背得滾瓜爛熟,經常在班裡和我們吹水。根據我從他那兒學到的法律知識,就算我哥傷了人,也不至於死刑。再說了……」
聽見女兒話中有話,丁媽媽也只能壓抑一下心頭的慌亂,期待著看著女兒。
「依照我在現場觀察到的痕跡,對它們進行了一番簡單的受力分析,要坐牢的,絕不是我哥!」丁悅的話擲地有聲。
當事人進行審訊時,留在現場使用專業設備和技術詳細勘察的治安隊員,也發現了幾處至關重要的疑點。負責審訊的同事打來電話,現場人員便將這些疑點一一匯報。
「疑似兇器茶几凳上有個血手印,乍一看,這個手印明顯屬於丁喜,因為丁喜右手拇指上帶了一個扳指,而這個手印在右手拇指根部的確缺了一小段,基本可以確定,這個手印屬於醉酒的當事人丁喜。但我們還發現,整個手印分布在茶几凳上的力量非常均勻,就像按掌印時手在印泥里按了顏色,再在茶几凳上平穩地按出了這個痕跡。通常情況下,如果拿這個茶几凳砸人的話,手指會因為緊握茶几凳而用力,手掌各個部位接觸物品的力度大小也不同——手印應當能夠呈現力量分布的痕跡,而這個手印卻不符合正常打鬥中的應力分布。我們懷疑,這個手印並非丁喜握持茶几凳打人時留下的,而是事後手接觸到茶几凳時留下的。」
局裡的治安隊員神色凝重地點了點頭。他忽然產生了一種荒謬的想法:由於丁悅並沒有走進房間,所以她並沒有看見茶几凳背對門口的那一面上的這個血手印。倘若那小姑娘看見了血手印,憑藉她在與自己的對答如流中展現出對於受力分析、流體運動軌跡的知識,她是否也能得出一樣的結論呢?
「對了,根據勘察,那凳子上只發現了丁喜一個人的指紋,我們能看出來。凳子並不是什麼新家具,有挺多的使用痕跡。可上面的指紋卻異常乾淨,除了丁喜,沒有採集到其他人完整的指紋。就好像有人特地擦乾淨了一遍,再把丁喜的手往上按了按,故意留下指紋。對了,廖哥,地板上還發現了拖痕。受害者的身體在打鬥結束後很可能被人小範圍移動過。」
事實證明,大華還是太嫩了。哪怕沒有現場的物證和勘察,他已經自己在審訊中露出了馬腳,說出的部分證詞前後不一致,很像是第一遍提問時還沒準備好,瞎編了一個答案,第二遍問到同樣的問題,卻忘記第一遍編的是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