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的錯誤是最後兩句話:[請迅速進入距離您最近的廁所,直到時間到達兩點。]
如果真的沒有按時回去,跑到廁所是一個錯誤的做法。但是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呢?如果不知道這一點的話,萬一真的遇到了那種情況,她必死無疑。
不要僥倖認為她不會遇到這種情況,要知道現在這個怪談里的調查員可就剩下她一個了。那還不是大晚上的打手電——顯眼至極。
要說「祂」不會針對自己,蘇容是肯定不相信的。還記得之前的公交車規則怪談,她可是被針對了幾乎一整條路。
下一個是第十條規則,它的錯誤在蘇容眼裡是可以預見的。這條規則和實習生規則的第十二條一樣,目的都只是為了防止他們意識到公司的不對勁。
畢竟如果加了私人聯繫方式,結果對方一離職就完全消失。一次兩次還能說自己是遇人不淑,遇到的都是塑料情誼。但是次數多了,誰還能不知道公司有問題?
第十一條規則的全部都是錯誤的,這個也是一眼假,不用太多經驗的調查員都能看出它有問題。員工為什麼會突然消失難道他們還不知道嗎?百分百是死了。
還「為了保護員工隱私」,笑死,鬼都不信好嗎?
下一條規則的最後一句是錯誤的,要不是蘇容已經從小陳那裡知道紅衣員工有問題,或許還要推測一會兒這條規則是哪裡有問題。但是現在,她想都不用想就能看出這條規則的問題。
已知紅衣員工極度危險,應該儘量遠離。見到他們還過去恭敬的打招呼,那不是找死嗎?
但是紅衣員工有問題,不代表黑員工也有問題。如果蘇容沒猜錯,見到黑衣員工的時候,恐怕的確一按照規則上所說的主動問好。
這條規則的錯誤實在是狡詐,很容易讓人上當。
最後一條規則同樣是一個一眼假的規則,當然,它只有前一句是假的,後一句沒問題。
這不是明顯的pua嗎?上司pua員工應該無條件為公司付出,蘇容相信就算是那些原住民,大概也不會理會這一條的。
其中直接說明會被辭退的規則有兩個,一個是不要泄露配方,一個是要不要玩忽職守。要知道被辭退和主動辭職可是不一樣的,正式員工的確有主動辭職的權利,主動辭職也是安全的。但如果是被辭退,恐怕就沒有那麼安全了。
其實仔細一想,這些錯誤規則對原住民都還挺友好的。第六條,正常情況下,原住民為員工不會損害公司利益,自然也就不用擔心受到主管的迫害。
第七條規則只要「祂」不發威,就不會有事。而「祂」對原住民本來就沒什麼興趣,自然不會經常作妖。
第十條對工作生活毫不影響。
第十一條相信了沒有什麼關係,反而是不相信才可能會遇到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