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把桌面上的東西放到地下,那就相當於給自己製造垃圾了,肯定也不可取。
15號短髮女生順著她的目光一看,也很快意識到這一點。思考了一下,提議道:「要不然我們直接把講台上的東西帶回家吧,大不了明天早上早點來就是了,到時候再把東西放回去。」
如果沒有剛才她們發現了規則的話,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提議。但既然那條規則在,那麼這個提議就不成立了:「規則上已經說了,[不能隨意動用公共財物]。我們把粉筆帶回宿舍,應該屬於這條規則的範疇。」
確實是這樣,聽她這麼一提醒,15號也立刻想起來了。是了,因為是剛才才獲得的規則,所以她一時間還沒能牢記在心,熟練運用。
隨後她皺起眉頭:「那我們該怎麼辦?把這些粉筆塞到自己的桌洞應該可以吧?」
這個主意倒是不錯,但前提是明天第一個來到班級的一定是調查員。而且周圍絕對不能有原住民。這樣他就可以在所有人之前把粉筆放回去。
那是原住民先進教室,那蘇容敢肯定他們把粉筆放在自己桌洞這件事情會被舉報出去。舉報理由自然是私吞公家財物,那一定是會被懲罰的。
如果把粉筆放在別人的桌洞裡,那舉報的理由就是故意誣陷他人。畢竟還有監控在,這種事情就是全憑一張嘴。對方作為受害者不滿意的話,那就是她們的錯。畢竟是她們擅自這麼幹的,儘管是為了班級衛生榮譽。
總之麻煩事少不了。
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蘇容不打算幹這個蠢事。她已經有了想法:「現在其他班的老師還在呢,我可以去找他們幫忙收一下。規則上說的是[學生不能擅自動用公共財物],但沒說老師不可以。」
她把方法一說,果然得到了15號的支持。只是15號還有一件事情有些擔心:「老師會願意幫我們嗎?他們怕是巴不得看我們出事呢吧?」
「看我的吧。」
說干她就干,蘇容直接出去來到一年級老師們的辦公室。裡面果然還有幾個老師,其中王建國赫然就在其列。
她敲了敲門,得到准許之後走進教室,對著王建國道:「老師,我們班裡有一些粉筆。待會兒檢查衛生的時候,可能會給我們班扣分。所以能麻煩您先幫我們把粉筆收起來,明天再給我們嗎?」
「當然可以。」對於這種力所能及的幫助,王建國是不會介意的。他本來就很希望能幫助到調查員,但是蘇容之前一直沒有再來找他,以至於他也不敢輕舉妄動。
現在她過來求助,自己當然願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