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在想,找一個合適的時機動手。
直到那個下雨天。
「兒童劇場演出那天,也下很大的雨。」余錦康說,「我媽牽著我回家,一路都在數落,她不知道我在後台發生了什麼,只覺得自己白白花錢買了票、租了演出服和假髮,還浪費了難得的休息日,結果沒見到我上台。我從來沒有怪過我媽,她已經很不容易了。」
「我沒有解釋,只是低著頭。」
「雨越來越大,我們沒帶傘,就算我在哭,也不會被人*注意。」
「十一歲的時候,我就知道了,我永遠不會忘記這個雨天。」
第一次動手那天,雨太大了,大到他回憶起兒童劇場的後台。
因此下班後,他連酒店制服都沒有換下,直接去了馬國華家。初次殺人,余錦康並沒有這麼周密的計劃,雨聲迴蕩在耳畔時,他全副武裝,站在馬國華家門口。
余錦康算準馬國華下班的時間,等了很久,卻沒等到他出現。他才知道在自己辭職後,貨櫃廠生意不景氣,工作時長改革,就連管工也需要上夜班。
一周的時間,足夠余錦康了解貨櫃廠的地形,他趕到廠里已經很晚,在廠房,馬國華就像是有預感一般,怎麼躺都不舒服,忽然聽見腳步聲,疑惑地轉頭。
「他記得我,因為我在半年前,是他手下的工人。」余錦康的唇角揚起一抹冷笑,「他認出我後,剛想問我怎麼來了,突然就瞟了一眼,看見我穿的鞋子。」
「他一定很奇怪,那個看起來很『正常』的工人,怎麼會這樣?」
馬國華根本沒有認出,他就是十幾年前兒童劇場那個孩子。也許,在漫長的歲月里,這位馬管工,早就忘記曾經發生過什麼。
但是,在看見那雙高跟鞋時,他的眼神同樣譏嘲,唇角上揚的弧度也和當年如出一轍。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就定格了。
或者說,他的生命在那一瞬定格。
「他站起來,明顯還是想取笑我,我沒有再和他解釋什麼,和這種人說再多,有意義嗎?我指了一個方向,讓他看那邊。正常人都會轉身看過去吧——」余錦康比了一個勒緊繩索的手勢,咬緊牙關,「就在他轉身時,我殺死了他。」
余錦康並沒有兒童劇場那張大合照。
但再回憶那天的細節,仿佛周遭一切嘈雜的聲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鏡頭一般鎖定,他看見的、聽見的,只和那四個人有關。
他看見馬國華差點跌倒,手掌朝上。
於是,就讓他在死後同樣保持這樣的姿勢。
「修眉刀、唇膏和腮紅,都是我在路邊小店隨便買的。」余錦康說,「和小時候一樣,我不會化妝。」
兇手用的修眉刀,和詹偉強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個品牌,不過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聽見有人出來查看的腳步聲,立即逃跑,不小心將小刀落下了。
「我以為自己完蛋了。」
「但沒想到,等了一段時間,沒人來抓我,報紙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辭職。
原本應該像上一起案子一樣,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錦康發現,他的身體似乎不對勁。
余錦康去了醫院,檢查結果出來,醫生遺憾且抱歉地搖搖頭。
父母用盡畢生積蓄,為他治療,他積極地配合,只為了留下這條命,親手送馮耀文、張志強和鄭世鴻去死。
一年的時間,余錦康瘦了很多。他本來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親很心疼,總是偷偷躲起來哭。
但他的狀態,卻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這麼多錢治療,病情穩定了。接下來,我可以好好和他們算帳。」余錦康說,「肯定是連老天都見不得他們活得好好的。」
第二個是馮耀文。
十幾年時間過去,余錦康從那個躲在角落瑟瑟發抖的孩子,長成一個成年人。
站在馮耀文面前,對方同樣認不出他。
「是不是想學人去選港姐?」余錦康說,「我問他還記不記得這句話,然後,殺死了他。」
易冬美提過,余錦康在入職簡歷上寫,他曾參加過蠅量級柔道比賽。
即便馮耀文健碩,但到底不是柔道亞軍的對手,在死前,他苦苦求饒,說自己錯了……但是,已經太遲。
「他不是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只是想活下來而已。」
第三個,是張志強。
余錦康提前踩過點,張志強家樓下裝著監控,看門的阿伯非常需要這份工作,盯得緊,一有風吹草動立馬起身。而新景酒店,一天二十四小時人來人往,很難避過酒店客人和前台的視線。所以,他把張志強約到廢棄的旺角唐樓。
「我對他太了解了,就算結婚生子,還是狗改不了吃屎。」
「在電話里,我壓低聲音告訴他——有新貨到,玩得開。半個小時後,他屁顛屁顛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