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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晴俯身觀察:「切口這麼幹淨,表面卻血肉模糊?」

「不是自然血液。」程星朗低聲道,「有可能是雞血、豬血。」

「作孽啊!用畜生血裹住生辰八字,冤魂就找不到仇人了!」阿嬸倒吸一口涼氣,「是真的,我小時候就聽過這說法,這樣做——陰魂就不能來索命了!」

「阿嬸。」黎叔厲聲打斷,「警察辦案不講這些。」

「切口非常光滑。」程星朗繼續道,「像用專業手術刀或骨鋸一次性切斷。」

曾詠珊的目光落在塑膠袋底部。

那是一張被血浸透的報紙,上面的日期依稀可見。

「我記得那個表姐登記的失蹤人信息……」她回憶片刻,立馬望向已經收進證物袋的黃紙,「就是這個日期,鄺小燕的出生年月日。」

「是同一天的報紙。」

「報紙日期和黃紙上的生辰八字,指向性很明顯。」

「莫sir。」梁奇凱問,「會不會是分屍案?」

這話一出,巷子裡仿佛變得更加沉寂。

莫振邦沒有立即回答,轉向正在收拾器械的程星朗。

「能確定是生前切的還是死後切的嗎?」

「目前只有這一截腳趾,沒有其他屍塊作為參考。」程星朗停頓了一下,語氣謹慎,「單從切口處的肌肉組織來看,存在輕微收縮反應,也可能是死後短時間內切斷造成的。」

程星朗將證物遞給助手,摘下手套時,目光與祝晴短暫相接。

他們都從對方眼中讀出同樣的疑惑,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案子。

莫振邦沉默片刻,提高音量。

「所有人聽著,再翻一遍垃圾站,附近巷子也給我仔細搜查。」

「擴大搜索範圍,排查周邊是否有人看見可疑人物。」

豪仔無奈道:「莫sir,這裡是觀塘,每天來來往往丟垃圾的人,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夜色愈發沉了下來。

時間在垃圾站令人作嘔的餿水味中流逝。

警員們在垃圾袋和紙箱裡尋找著,有著同樣的目標。

其他屍塊。

每個人心頭都壓著同樣的疑問,這只是一個開始嗎?

如果真的是鄺小燕,如果真的是分屍案——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會不會有更多屍塊,出現在這座城市的各個角落?

……

就算流浪,盛放小朋友也要回自己家。

他不僅是個寶寶,還是個有錢的寶寶,安全問題肯定要擺在第一位,當然不能亂跑。

被綁架怎麼辦啦。

「畢竟現在沒有請保鏢貼身保護少爺仔。」萍姨笑著說。

放放伸出短短的食指,左右搖擺,露出神秘兮兮的小表情。

他見過的保鏢多了,但是哪個能像晴仔這麼威風?他們看起來練得很壯,其實不過是花架子,哄哄爹地就好了,可騙不了他。

只有晴仔,才能真真正正將他征服。

她可是會飛的警探,別的不說,光是下午小朋友們圍繞著她求合照的崇拜樣,就夠放放回味好幾天。

外甥女厲害,小舅舅超級有面子。

這麼長一段時間裡,放放每天都黏著祝晴,都已經習慣了。

誰知道突然冒出新案子,他又變回閒人寶寶,在家裡的各個角落喊著好悶好悶。

他在餐桌前流浪,吃了萍姨做的豐盛晚餐,又去露台流浪,用馬克筆在白板上畫畫,接著跑到兒童房流浪,心血來潮,將夜光星星貼紙撕下來。

滿牆的星星貼紙太亮了,每當晚上他閉上眼睛,就感覺星星們在邊上開演唱會,好晃眼。

最後,盛放流浪到了外甥女房間,坐在電腦前。

「我要玩遊戲咯——」

「少爺仔,晴晴說過,只有周末才能玩。」

小少爺的理由很充分,自從晴仔立下這個規矩之後,他忘得一乾二淨,再也沒玩過電腦。

現在雖然不是周末,可就算外甥女在家,也會同意他補上的。

萍姨哪裡說得過他,眼看著小孩已經爬上椅子,點開開機鍵,也就只能看一眼時鐘記下現在的時間。按照老規矩,玩半個小時就要望遠讓眼睛休息,問題是現在也已經不早了,最多玩到九點三十分,小孩必須乖乖睡覺。

萍姨在盛家做了二十三年幫傭,從前只需專心料理一日三餐。如今要照料的,雖然只剩兩個人,可她卻比任何時候都更盡心。

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會這樣「逾矩」,嘮嘮叨叨地管著僱主家的小少爺,提醒他添衣,盯著他刷牙。

晴晴不在家,這些就必然是她的責任。

恰好在少爺仔幼稚園的匯演結束後,警署里才來了新案子。萍姨知道,接下來的日子,祝晴很可能又要開始加班。

送盛佩蓉出國接受手術的繁雜手續、醫療協調等,萍姨幫不上忙。但能做的,她一樣都不會落下,比如每日去病房幫大小姐翻身,在她耳畔說著晴晴的近況。

就像這幾個月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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