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只在神婆屋裡待了十分鐘而已,盛放小朋友卻像是憋了一肚子的話。回家的一路上,他狠狠犒勞自己,手舞足蹈說個不停,就像是剛看完精彩演出的小觀眾。
到家時,少爺仔繪聲繪色地向萍姨講述今晚的見聞。
萍姨是很好的聽眾,一邊驚訝地聽著,一邊利索地給兩人換上更厚實的被褥——
她睡前突然覺得天氣轉涼,因此特意起來準備。
「就是這樣!」盛放找出一張黃色彩紙,「唰唰唰」在上面畫八卦圖,又光著小腳丫去找硬幣。
他舉著自製法器,小臉上寫滿得意:「晴仔你看——」
祝晴打斷他:「睡覺。」
放放小朋友露出極度不贊同的表情。
他踮起腳尖,將那張彩色符紙「啪」地拍在祝晴背上,奶聲奶氣地喊道:「變,看不見我!」
人小鬼大的小孩。
「……」祝晴拎住他的後衣襟,將他送回兒童房去,「睡覺。」
「等我學會法術……」盛放在被窩裡扭來扭曲,「第一個把你變成小豬!」
……
祝晴不得不適應驟然加快的工作節奏,而盛放也要繼續適應突然變得空蕩蕩的小日子。
其實,即便是前些天,他也要去上學,外甥女也要去上班。
但至少從傍晚開始,舅甥倆還能窩在沙發里,一個翻與植物人術後護理有關的醫學書籍,一個看繪本。又或者一起蹲在電視機前,對著卡通片傻笑。
不像現在,晴仔又得很晚才回家,而放放在萍姨的「監督」下趴在露台,眼巴巴地盼著晴仔的身影出現在樓下。
就像是一顆望甥石。
好在小朋友的沮喪來得快,去得也快。
他找到了新的關注點。
放放站在日曆前,手指戳著數字:「是周三啦!」
盛放記得,晴仔在遊樂園時說過,二姐的案子將在周三宣判。
「晴仔,我要去法庭!」放放仰著小臉。
祝晴的目光落在日曆上。
距離半山白骨案結案已經過去四個月,盛佩珊的案件到了最終審判階段。那天她收到法院通知,告訴了放放,但從沒想過要帶他去法庭。
在原劇情里,小反派因為盛佩珊的事,被所有人指指點點。每次他憤怒地回擊時,那些人就笑得更加惡劣——
「怎麼?你也想學你二姐殺人嗎?」
可那時候的小反派根本不懂。盛佩珊對不起很多人,卻唯獨沒有虧欠過盛放,別人說她壞,他就跟人打架,別人說她該死,他就罵回去。從來沒有人告訴他,家人和是非,不能混為一談。
祝晴的腦海里閃過半山別墅壁爐里的那具白骨。
她想起何嘉兒的母親老淚縱橫,掩面哽咽著說——
「就當我的女兒……還在世界的某個角落,做她的戰地記者吧。」
祝晴不想讓放放親眼體會親人受審的殘酷。
但善惡是非,必須讓他明白。
盛放靜靜地聽。
他嘴巴里還塞著沒咽下去的奶黃包,雙手捧著玻璃杯,小口小口喝著溫熱的牛奶。
濃郁的奶皮沾在他嘴角,祝晴伸手用紙巾輕輕擦掉。
「像白鬍子老爺爺。」她唇角微揚。
放放立刻糾正:「是白鬍子老舅舅啦!」
祝晴成功轉移了放放的注意力。
可過了好久,小朋友突然放下杯子。
「不要以為你成功了哦——」
「什麼?」
「我還記得呢。」盛家小少爺眯起眼睛,「只是不去啦。」
犯罪就是犯罪,晴仔說,二姐會為她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但在她鐵鍬底下猝然消逝的生命,是她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償還的。
盛放還小,可他懂得這麼多道理。所以祝晴總是平視著他的眼睛,認認真真地和他對話。
晴仔告訴他,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
放放用力點了點頭,把最後一口軟乎乎的奶黃包咽下去。
他記住了!
……
清晨,祝晴剛踏進警署大門,就見小孫和曾詠珊急匆匆往外走。
榮子美的行蹤查到了。
「超市人事檔案里沒登記她的具體地址,同事都說跟她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