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菊趕緊命蓮心到外頭守著,隨後又把房門關上,轉身試探問:「二娘如何讓他身敗名裂?」
「我想報官。」
「報官?」
「對,報官。」又道,「我清清白白一個人,被韓三郎扣上無所出的帽子,往後哪家郎君還敢要我?」
林清菊強壓下內心的激動,克制道:「報官不可。」
「為何不可?」
「林家勢小,跟忠毅伯府抗衡無異於自尋死路,若是被母親和兄長知道你還要繼續糾纏,定會將你關起來的。」
林秋曼忙道:「阿姐放心,二娘不會生事,只是這口窩囊氣二娘實在咽不下!」
「好妹妹,阿姐又何嘗不是,林家從小到大嬌生慣養的官家娘子,卻讓韓三郎欺辱至此。無奈你夫家名門望族,咱們實在招惹不起,申訴無門。」
「不,報官可申訴!」
「二娘太天真!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那忠毅伯府一旦知道你報官,定會上下打點將此事壓下來。」又說道,「此類細故案件對於府衙來說不過是鼠雀細事,多難告准。」
「如此說來,這啞巴虧……二娘就得受著嗎?」
林清菊沉默不語。
林秋曼恨恨道:「若不能出了這口怨氣,我死了也落得個乾淨!」
林清菊急道:「二娘莫要衝動!咱們從長計議,從長計議!」
見威脅管用了,林秋曼以退為進,「好姐姐,人要臉樹要皮,我如今已是名聲盡毀,若不能為自己爭口氣,那活著還圖個什麼勁兒?」
「可是你又能從韓三郎那裡爭來什麼呢?」
「爭和離!」又道,「我不願與妓子共侍一夫,爭和離天經地義!」
林清菊怔怔地望著她,只覺得妹妹太傻,胳膊終究擰不過大腿,費盡心思,也不過是徒增煩惱。
「阿姐,你為何不說話?」
「你這傻孩子,不撞南牆不回頭。」停頓片刻,嘆道,「也罷,你要折騰,阿姐便由著你折騰。不過若此路不通,便別想著再生事了,兄長可饒不了你的。」
林秋曼展顏道:「我就知道阿姐最疼我了。」
要報官,首先就得了解大陳律令,林文德書房裡倒是有一本《陳律》。
林清菊前去討來給林秋曼翻閱。
根據《陳律》法規,休妻須滿足七去。
原主在韓家逆來順受,且品行端正,既沒有不孝公婆,也沒有搬弄是非,更無好妒淫-佚或偷盜等惡劣行徑。
唯有無子算是「把柄」。
可笑的是《陳律》明文規定,凡妻在四十五歲以下無子,皆不適宜出之。
由此可見,韓三郎的休書草率至極。
他壓根就沒想過休書對原主的致命打擊,只想著如何擺脫她,維護自己的新歡相好。
林秋曼摸下巴若有所思。
在這個時代,休妻與和離的差別是巨大的。
休妻意味著被夫家嫌棄,而和離則是雙方好聚好散,錯不在女子,就算他日再嫁,也不至於無人問津。
休妻就不一樣了,名聲盡毀,沒幾個男人敢來求娶。
如今被扣上屎盆子,林秋曼怎麼都得想辦法把它拋出去。
問題是先前林清菊已經說過,就算她不服興起訴訟,此類細故案件也是多難告準的。
再加上忠毅伯府的名聲,衙署接到訴狀定會先去通個氣兒,如此這般一番,事情多半會黃。
要怎麼才能讓衙署不受外界因素按律審判呢?
林秋曼手捧《陳律》,在屋裡來回踱步。
當天晚上她徹夜未眠,既害怕怨靈入夢,又為報官一事焦頭爛額。
周氏怕她又像昨夜那樣鬧騰,不敢就寢,一直都在海棠院守著。
林清菊擔心母親身體吃不消,勸道:「阿娘回去歇著吧,我來守二娘。」
周氏欲言又止,林清菊耐心寬慰一番,才把她勸走了。
待到三更時分,林秋曼似有了主意,她興奮地搖醒頻頻打瞌睡的林清菊,說道:「阿姐,我要寫一篇思過書。」
林清菊一頭霧水,困惑問:「什麼思過書?」
林秋曼一本正經道:「二娘不是被夫家休了嗎,定然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才遭夫家厭棄休妻。我理應閉門思過好好反省一番,到底是哪裡做得不好,才遭夫家厭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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