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縣令問:「可有此事?」
劉斌沉默了陣兒,才道:「回明府,確有此事,中秋那天晚上某一時高興多喝了幾杯,跟婆娘發生了口舌,起了爭執,二人在扭打中不慎把女兒阿芫給傷著了,但某絕不是故意傷她的,只是失手。」
馬縣令沉吟片刻,說道:「夫妻之間發生爭執偶有打罵倒也屬常理,只要未傷及性命,打斷筋骨,也不是不可調和之事。」
聽到這話,衛娘子急了,大聲道:「明府,奴有一言!」
馬縣令:「你說。」
衛娘子紅了眼眶,遲疑片刻才性豁出去了,開始在公堂上解自己的衣裳。
劉斌怒目道:「你這賤人,公堂之上還知不知羞恥了?!」
衛娘子一言不發,只是沉著臉當著眾人的面把上半身的衣裳脫得只剩下了褻衣,原本雪白的皮膚被瘮人的青紫傷痕掩蓋,新傷舊傷交疊,驚得公堂上的人倒抽一口冷氣。
就連馬縣令都有些動容。
衛娘子一臉麻木,仿佛不知深秋寒涼,她恭恭敬敬地磕了個頭,一字一句道:「懇請明府救奴,奴想活,奴想活!」
林秋曼忙拿外衣給她披上,並厲聲質問劉斌,「劉大郎,我且問你,這便是你所謂的打罵兩下?!」
劉斌沒有吭聲。
林秋曼恨聲道:「衛家含辛茹苦養了十七年的女兒明媒正娶到你劉家,為你生兒育女,伺候你生活起居,萬事以你為尊,鄰里皆贊她是好兒媳,好母親,然而這樣好的女郎卻被你糟踐到如此地步!」
「一個將來要陪伴你走到老的女郎,卻被你劉大郎剝奪了做人的資格!你有父母生養,她同樣有父母生養,倘若你的女兒阿芫嫁給了像你這樣的郎君,你將心比心,又是何種滋味?!」
劉斌不服道:「某當初是花了彩禮錢的,她衛氏既然進了我劉家門,生是劉家人,死是劉家鬼,豈能容你說得天花亂墜讓我二人和離?!」
林秋曼恨得睚眥欲裂,「可憎之極!」又道,「明府,劉大郎不知悔改,今日衛娘子已然上訴和離,倘若被駁回,他日衛娘子再次投湖,便是官府縱殺!」
馬縣令拍下驚堂木,嚴厲道:「林二娘你休得放肆!」
林秋曼:「奴所言句句屬實,衛娘子忍耐七年上訴,定是忍至極限才鬧到公堂上。她這七年來的水深火熱,皆有鄰里和雙方長輩為證,明府可傳證人上堂對質!」
馬縣令:「傳!」
鄰里和兩邊的長輩陸續上堂,皆證實了衛娘子在劉家的情況,跟陳訴相差無幾,畢竟方才衛娘子那身傷就已經是最好的鐵證。
衛家更是把阿芫帶了來,脫了衣裳讓眾人看她身上的傷,無不觸目驚心。
衛娘子心疼落淚,母女抱在一起,都對劉斌生了心理陰影。
然而這樣還構不成判二人和離的依據。
那劉斌是非常狡猾的,也極其陰損。
他打衛娘子全是皮肉暗傷,既沒傷筋動骨,也未威脅到她的性命,皮肉傷只需要養一陣子就好了,構不成拆散這段姻緣的理由。
這註定是一場打不贏的官司。
劉大郎仿佛早就料到結局,輕蔑地看著衛娘子母女,那眼神仿佛在說,任憑你使出渾身解數,都休要逃離劉家。
衛娘子不禁感到恐慌,朝林秋曼身邊靠了靠,想尋求精神慰藉。
林秋曼拍了拍她的肩膀,跟馬縣令亮出了底牌,「明府,奴有一言不知當講不當講。」
馬縣令是個人精,最會察言觀色,知道她肯定有私房話要說。
他深思片刻,方道:「此案說複雜也不複雜,說簡單也不簡單,你二人各執一詞,暫且休堂,容我仔細斟酌再斷。」
待他離開公堂後,底下的衛娘子焦急不已,林秋曼道:「我內急,先去小解,很快便回來。」
她當即向衙差詢問茅房,順理成章離開了公堂。
馬縣令在後堂坐下喝茶,不多時林秋曼被帶了進來,她朝他行福身禮,馬縣令上下打量她道:「我不妨把話給你挑明了,劉大郎和衛氏的婚姻我是不會拆的。」
林秋曼道:「明府按律審判自然有依據,奴不敢左右。」
馬縣令:「你清楚就好,你雖然背靠晉王府,但我做事自然有底線原則。」又道,「雖然劉大郎豬狗不如,但以他目前所犯的事來說,按《陳律》手足毆傷人限十日便算處罰,我希望你能明白。」
林秋曼的表情漸漸變得凝重,「法外亦有情,奴對此事卻有不同的見解。」
「你說。」
「今日衛娘子鬧到公堂上,若二人未能和離,明府以為劉大郎會如何對待衛娘子?」